5月10日情况说明
5月10日晚10点左右,我开车回到小区并找到车位停毕。
忽然有一位老先生要求我们挪动车位并宣称我的车停在了其固定车位上。
根据我一年来缴停车费时多次询问物业得到的回答,我告诉老人逸香园小区固定车位全部位于地下停车库,地面并无固定车位,而负责小区管理的能保物业采取先到先得的管理方式,该车位上也没有标明所有者的车牌号。
老人坚称其拥有该处固定停车位并宣称自己是业主委员会成员,要求我移动车位。
我坚持表示其所述与事实不符,不准备再做纠缠。老人要求我和他去物业值班室被我拒绝。
我正要离开时老人随即威胁让我停停看,并重申自己是业主委员会成员且开始恶语相向,出言污秽。
我妻子不堪受辱,上前与其理论,老人继续出言威胁并开始动手推搡我妻子,
我见状情急之下上前踢开老人并保护妻子远离老人,妻子为人善良,惊恐之余仍不忘上前挡在我面前阻止事态恶化。
我考虑到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且对方先动手,就带着妻子与老人一同前往值班室。
老人未向值班人员提及肢体冲突。但值班人员监控的摄像头记录了事件过程。
值班人员再次重申了逸香园小区并无固定停车位,但是也提出了老人入住小区比较早,希望我能够照顾老人。我考虑后决定接受值班人员的安排,但是既然有人宣称拥有地面固定车位,我也提出希望值班人员明示地面哪些车位是我,作为一个已缴纳一年多停车费的普通业主,可以正常停车的。
值班人员再次说明小区地面并无固定车位,也无法避免我再次占用其他未停车辆的的所谓“固定车位”,就安排我停在了值班室门口的公共道路上,此处离我住处稍远,处于交通要道道且路面并无车位标志。虽有安全隐患但我服从物业安排。
我挪动汽车到了指定位置,停车回家休息,其间老人仍然在我家楼下逗留,我并未理会。
事情经过就是如此,本人承诺如实描述。第二天我和妻子曾分别向小区门卫及物业办公室经理再三确认,得到的回答仍然是小区地面并无固定停车位。
我本人工作繁忙,回到小区基本都在8点以后,停车本已非常困难,却要惶惶然不知是否占用了没有任何标识的所谓“固定车位”,而物业管理人员与这样的业主各执一词,如此实在令其他业主无所适从。
现在恰逢世博盛会,本市处处加大力度积极建设精神文明,这位老人的蛮横言行,粗暴举止极大的损害了业主委员会形象,为居委会抹黑,这样的蛮横不文明行为实在让人忍无可忍。
我虽出发点是保护家人,制止暴力而迫不得已,但以暴制暴终非上策,我也衷心希望以后不要发生类似不文明事件。
我妻子产后不久,身体虚弱,孩子尚未足岁;若是妻儿独自回家,遇此类事件后果不堪设想。希望物业公司做好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明示规定,消除误解;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制止不文明行为,伸张正义,维护社会和谐。
